阜阳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阜阳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二期)已经批准招标,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的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二期)
1.2项目编号:FGGJ-GC2017-253
1.3质量标准:合格
1.4招标人: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区
2.2 招标范围:阜阳市中心城区近期规划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约135个(以实际运营需要为准),投入自行车5000辆、锁车器6000个。由中标人对系统进行营运管理,期限为5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2.3项目预算:约 4000 万
2.4 工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包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制造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人资格还须具备: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经营权;
(2)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1个公共自行车系统的成功案例,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业主提供运行良好评价的证明)复印件;
(3) 投标人本次所投报锁车器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PBOC3.0),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的测试,并提供测试合格的检测报告;所投报的自行车需通过《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的测试,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4)投标人若非公共自行车系统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的复印件;
(5)投标人本次所投报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必须具有软件著作权证,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核查;
(6)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与一期产品系统兼容,保证本次投标产品与我市现有公共自行车系统兼容对接、一期二期的所有站点必须通借通还。(投标人需提供兼容对接承诺书及方案 )
(7)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在所在地检察院办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7 年 6月14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月 4日 10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49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招标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彭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天筑逸景北楼A单元10楼
联 系 人:史工
电话:157*****919
邮 箱:********91@qq.com
时 间:2017年5月15日
阜阳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第二期)2017.6.14(2).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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