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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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青山长江大桥 螺旋管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QGSWZ-2017-06-12) 根据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青山长江大桥螺旋管需求, 本询价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http//:)进行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施工段桥跨布置为:(65+3×110+65)m北汊副航道桥(半跨)+(6×50)m北岸滩地引桥+(80+120+80)m北跨堤孔桥+(29×30)m北陆地引桥连续T梁+(50+75+50+35)m跨汉施公路、新港铁路桥+(2×35)m北陆地引桥连续T梁+(13×30)m北陆地引桥连续T梁,全桥长2350m。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一 三、技术要求: 1.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螺旋管施工、制造技术要求 1.1.原材料 1、所用材料采用牌号Q235质量等级B级的钢材。钢材必须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技术条件。 2、对其它机械性能、化学成份及加工工艺要求与上述钢种相近的钢种,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采用。 3、为提高钢材的利用率,应根据钢管桩的设计直径,考虑钢板来料的定尺。 4、钢管桩的板材及各种型钢交货时应附有合格的“质量检验证明书”,证明书中各项内容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厂钢材必须按现行标准进行复检。钢板应进行全数检查,表面不得有裂纹、气泡、起鳞、夹层等缺陷。 5、焊接材料的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书。必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1.2.螺旋管的制作 1、制作钢管桩所用的钢材应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06)中的B类及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材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使用。 2、钢管桩采用螺旋焊缝整桩制作工艺。 3、钢板放样下料时,应根据工艺要求预放切割、磨削刨边和焊接收缩等的加工余量。钢板卷制前,应清除坡口处有碍焊接的毛刺和氧化物。 4、螺旋焊缝钢管所需钢带宽度,可按所制钢管直径和螺旋成形的角度确定。 5、钢管桩宜在工厂整根制作。对于整根制造的钢管桩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栈钢管桩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偏差 名 称 允 许 偏 差 说 明 钢管外周长 ±0.5%周长 测量外周长 管端椭圆度 ±0.5%直径 两端互相垂直的直径之差 管端平整度 2mm 管端平面倾斜 小于0.5%直径,并不得不大于4mm 管壁厚度 按所用钢材的相应标准规定,钢板厚度负偏差不得超过0.05mm。 6、钢管桩成品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钢管桩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mm) 桩长偏差 +300,-0.0 桩纵轴线的弯曲矢高 不大于桩长的0.1%,并不得大于30 7、钢管桩出厂应有产品合格证明书。 1.3.螺旋管的焊接 1、钢管桩采用一级质量等级标准。所有焊缝均要求水密。在钢管桩施焊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并根据焊接工艺试验报告制定焊接工艺,试验所用母材及焊材应和产品相符合。 2、焊接应首先制定焊接工艺,然后根据拟定的工艺进行焊接及其它相关的性能试验,再根据试验结果对制定的工艺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后方可付诸实施。 3、焊条、焊丝和焊剂应存放在干燥处。焊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4、焊接前应将焊接坡口及其附近20~30mm范围内的铁锈、油污、水汽和杂物清除干净。 5、焊接应按焊接工艺所规定的方法、程序、参数和技术措施进行,以减少焊接变形和内应力,保证质量。焊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焊工担任。施工前应进行焊接试验,焊接试验所采用的工艺、方法和材料,应与正式焊接时相同。 6、焊接宜在室内进行。现场拼装焊接时应采用防晒、防雨、防风和防寒等措施。 7、普通低合金钢在环境温度0℃焊接时,应对焊接两侧各100mm范围内预热到手感温度。手工焊时,应采用碱性低氢型焊条。环境温度低于-10℃时,不宜进行焊接。当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确能防止冷裂纹产生时,可不受此限。 8、采用螺旋焊缝焊接工艺时,相同壁厚的钢管不允许对接,全场一次焊接成型。为减少焊接变形和内应力,管节对口焊接时宜对称施焊。不同壁厚的对接管端应在较厚板上作出单面斜边,斜边坡度不大于1:3。 9、对于螺旋焊缝,要求采用热轧钢带作管坯,以常温螺旋成型,螺旋缝须采用双面自动埋弧焊法焊接。 10、焊缝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2mm,-0.0。 11、用对接双面焊时,反面焊接前应对正面焊缝根部进行清理,铲除焊根处的熔渣和未焊透等缺陷,清理后的焊接面应露出金属光泽,再行施焊。 12、焊接工作完成后,所有拼装辅助装置、残留的焊瘤和熔渣等均应除去。 13、对所有焊缝均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检查。超声波探伤数量为100%焊缝长度,在管段拼接处增加射线探伤,探伤长度不少于该拼接长度的10%。焊缝金属应紧密,焊道应均匀,焊缝金属与母材的过度应平顺,不得有裂缝、未融合、未焊透、焊瘤和烧穿等缺陷。 14、焊透焊缝必须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对钢管桩的焊缝应进行焊接接头的机械性能试验。试件可在钢管上取样,也可采用试板进行。在钢管上取样时,试样应垂直于焊缝截取。采用试板时,试板的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艺应与正式焊接时相同。 1.4.螺旋管堆存与运输 1、钢管桩应按不同的规格分别堆存。堆存形式和层数应安全可靠,避免产生轴向变形和局部压曲变形。长期堆存时应采取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如钢管桩已实施涂层防腐,则在堆放支点处应设置柔软垫层,以免破坏防腐涂层。 2、钢管桩在起吊、运输和堆存过程中,应避免由于碰撞、磨擦等原因造成防腐涂层破损、管端变形和破损。 3、吊桩时应使各吊点同时受力,徐徐起落,减少震动。 4、水上运输钢管桩宜采用驳船运输。驳船必须具备足够的长度和稳定性。钢管桩宜放置在半圆形专用支架上,必要时可用缆绳紧固,防止坠落。 5、驳船装运基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施工时的沉桩顺序和吊桩的可能性,按装桩图要求分层装驳; 2)驳船装桩应采用多支垫堆放,垫木均匀放置,并适当布置通楞,垫木顶面宜在同一平面上; 3)装桩堆放形式应使驳船在装桩、运输和起吊时保持平稳。 6、装驳后需作长途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船体进行严格检查,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2)如有风浪影响,应水密封舱; 3)应采用加撑和系绑等措施,防止风浪影响发生基桩倾倒。 1.5.沉桩控制标准及检测 1、锤击沉桩控制应根据地质情况、设计承载力、锤型、桩型和桩长并通过试桩综合考虑确定。本工程以标高和贯入度双控。如桩底未达设计标高,而贯入度较小时,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处理办法。如桩底达设计标高而贯入度仍很大时,应继续锤击,同时应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措施。有关沉桩控制标准待试桩后再行确定。 2、沉桩后允许偏差符合下列规定: 1)水上沉桩桩顶偏位应符合表3规定。 表3水上沉桩允许偏差(mm)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1 桩尖高程(mm)或最后贯入度(mm/击) 符合设计要求 查沉桩记录 2 设计标高处桩顶平面位置 悬臂式导向架法 30mm 用GPS定位 打桩船插打 80mm 3 倾斜度 1/100 吊线用钢尺量或用测斜仪检查,抽查10%,且不小于10根。 2)沉桩完成后应及时测定处于自由状态下的桩顶偏位,并记录,如偏位值较大应及时与设计联系。在夹桩铺底后,应再次测定桩顶偏位,并以此作为竣工偏位的最终数值。在夹桩时严禁拉桩。 3)特殊地区的沉桩桩位允许偏差值,可会同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3、当桩底端标高不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影响桩的垂直承载力时,宜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法对单桩垂直承载力进行检测。采用动力试验法对桩进行检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1.6防腐涂装 螺旋管桩设计中按《熔融结合环氧粉末涂料的防腐蚀涂装(GB/T 18593-2010)》第3 类涂层类型,其详细细则如下: 1、基材 (1)每批待涂装的钢铁基体应有符合国家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有关材质、制 造和规格的证明文件。 (2)对每批待涂装的钢铁基体应逐件(批)进行外观和尺寸的检查,剔除 不符合制造标准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部件。 2、环氧粉末涂料 (1)每批环氧粉末产品的标签应标明:生产商名、产品型号、批号、重量、 生产日期、储存条件、储存期限。 (2)环氧粉末应具备生产商的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和有关质量 评定技术文件。 (3)环氧粉末涂料应该是含环氧树脂的热固性粉料。 (4)涂装厂或车间应按照涂料生产商规定的条件储存粉末涂料。 (5)环氧粉末性能应符合表1 所列的技术指标,方可使用。 表 1 环氧粉末涂料技术指标 序号试验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 测试指标 1 外观 - 色泽均匀,不结块 目测 2 密度a g/cm3 1.3~1.6 GB/T4472 3 挥发性 % ≤0.6 GB/T4472 4 粒度分布 % 粒径(>150μm)≤3 粒径(>250μm)≤0.2 GB/T4472 5 胶化时间 S 厂家提供值±20% GB/T4472 6 固化时间 Min 厂家提供值±20% SY/T0315 7 磁性物含量 % ≤0.002 JB/T6570 a 对特殊用途的环氧粉末涂料的密度值控制在厂商提供值±20%以内。 3、钢铁基体的表面处理 (1)涂覆前应先将待涂装件表面棱角打磨或R≥2mm 的圆角,其焊缝部位 应无尖角、缺肉、气孔、裂纹、缝隙和焊渣;清除待涂装件表面容易引起针孔和 涂层厚度不匀的疵点和缺陷。 (2)涂覆前,必须用适当的方法将待涂装件表面的灰尘、油、脂及其他污 染物清理干净。 (3)按GB/T 8923,对待涂装件表面进行喷砂或抛丸除锈,使之达到Sa52.5 级标准,锚纹深度应在40~100um 范围内。 (4)再次对涂装件进行目视检查,将所发现的疵点和缺陷消除。 (5)用净化压缩空气或金属刷除去因上述过程残存在基体表面的残留物。 (6)将待涂件不需涂装部位覆盖保护。 (7)待涂装件表面处理后,必须在8h 内进行涂覆,涂覆前待涂装件表面不 得出现肉眼可见的锈迹,否则应重新进行表面处理。 4、预热 (1)待涂装件可以不同方式预热,如采用加热炉或连续式感应圈加热。 (2)预热温度根据各粉末涂料生产商推荐的温度确定,但不得超过275℃。预热时若因温度过高或时间过长,而致工件表面出现深蓝色或深褐色过氧化现象,应重新进行表面处理。 5、涂敷 (1)可采用静电喷法、摩擦静电喷涂法、流化床法。静电流化床法等方式进行涂敷,保证涂层达到应用的厚度的均匀度。 (2)使用无油空气压缩机,并配以空气干燥器,使供粉用的压缩空气预先除去油和水。 6、图层的固化第3类涂层在涂覆后还需再加热固化,具体的固化温度和时间按环氧粉末涂料生产商推荐的条件进行。 7、涂层厚度 涂层厚度按照350±50 um控制。 8、涂装颜色:桔黄色。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项目、设计院提供技术要求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准。2.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材料质保书、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 根据需方计划要求交货。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汽车运输。 5.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四.结算与付款:结算实行浮动价 基准价按照供应期内“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公布的上月25日、本月5日、本月15日武汉市场分规格市场价格行情中热轧卷板的所有钢厂的数据平均值为招标物资对应规格的基准价。单位取元/吨,价格取整数。若《我的钢铁网》当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未公布市场价格,则时间向前顺延;若供应期内对应的钢厂无信息价,则取剩余钢厂数据平均值为比较价;若一日之内同厂家同规格公布有多个市场价格数据的,以平均市场价格数据为准,备注栏公布了价格的规格应以备注栏价格为准。 综合费用包含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结算单价=基准价+投标报价(综合费用) 为方便本次询价本次询价暂定基准价为3100元/吨 货款结算与支付 4.1 本合同无预付款。 4.2 每月的 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4.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4.4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1)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后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75%,剩余 15 %待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办理完封账协议后30日内无息支付,剩余10 %作为质保金,待甲方与业主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且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4.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4.6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五、报价时间安排: 5.1 报价人资格:
5.2 供方报价步骤:供方报价、上传WORD文档 (1)报价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供方报价(表中各栏必须填写、上传,如未上传,相关报价无效)。并且按照询价公告中投标物资报价表格式上次WORD文档的报价表(见附件)。 (2)报价说明: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税金。报价人应按询价公告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A. 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报价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B.综合费用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交纳的时间:中标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现金(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函(合同总价的10%) 采购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按相关银行规定的格式开具,采购人不接受增加采购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 七、评审: 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询价结果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询价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不良物资供方,三年内不得参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相关物资的投标、询价,同时采购人有权依法向供应商追索所受损失。 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必须和买方签订购货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前未提供履约担保,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联系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青山长江大桥项目经理部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花楼街 联系人:李仙桃 联系电话:139*****262 询价组织机构: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佳炜 联系电话:187*****980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青山长江大桥项目经理部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附件二投标物资报价表.docx 附件2: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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