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部分库室、设施等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部分库室、设施等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部分库室、设施等改造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 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部分库室、设施等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2、 项目编号:JHZB2017WA- 120SG号

3、项目序列号:JHZB2017WA-120SG号

4、项目联系人:陈玄恒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811645.6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工程项目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内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营业执照正(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或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到场须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正(或副)本;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或副)本;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拆除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2、本项目拟派项目组人员需要以下配置: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质量(检)员:1名。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6月14日09时00分至2017年6月23日16时00分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年7 月4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7年 7月4 日14时30分

12、开标地点: 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7年6月14日09时00分至2017年 7月3日16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款。

(4)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 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都匀城中支行

账号:****************5620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 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地址: 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陈玄恒

联系电话: ****-*******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库室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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