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车式计重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017年整车式计重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2017-GL0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整车式计重系统改造工程已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修建,项目发包人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场管理单位及合同签订单位详见公告第2条),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分为2个标段。
2.2招标工程主要内容:
№1标段:招标主要内容为在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都安、马山、府城、伊岭岩、武鸣、安吉等收费站安装改造整车式计重设备。
№2标段:本标段整车式计重系统改造项目施工地点为柳州北、洛埠、柳江、太阳村、钟山、英家、平乐二塘站各1套,共7套;钟马高速公路潮江、富罗站各1套,共2套。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艺及软件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程工期:施工期6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缺陷责任期36个月。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现场管理单位:
№1标段: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2标段: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签约合同单位:
№1标段: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标段:①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车式计重系统7套)。
② 广西钟马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整车式计重系统2套)。
2.2招标工程主要内容:
招标的工作内容为:
2.2.1原有设备的拆除及整车式计重系统(普通车道、超宽车道)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2中标单位还必须负责按照广西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软件接口标准提供符合要求的动态链接库,业主负责协调收费软件与计重设备的对接工作。
工程工期:6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因工程量大,安装点分散、线路长。№1标段投标人必须有3个以上专业施工队同时施工、№2标段投标人必须有2个以上专业施工队同时施工,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由于受柳南高速改扩建新兴互通全封闭施工的影响,№2标段中柳江、太阳村站工期相应顺延)
缺陷责任期: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国内注册,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且要求所提供的计重设备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该许可证和批准证书必须包含投标人所投产品)。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请提供成立至今所有的财务报表):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3)投标人至少成功累计完成500套国内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设备(以质检单位颁发的标定合格证及签订合同为准,并提供业主联系电话)。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规定。
(5)计重产品的设备生产厂商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该证包含的电子汽车衡规格不小于100t)。
(6)投标人历史上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要求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独立投标,且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由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其中的一家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二楼206室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2017年1月(含1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5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2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二楼207会议室(开标现场)。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二楼206室(沿街商铺)
邮编:530029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袁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联系传真:****-*******
2017年6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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