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8线K517+654-K524+450、省道大忻线K13+240-K21+560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208线K517+654-K524+450、省道大忻线K13+240-K21+560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8线K517+654-K524+450、省道大忻线K13+240-K21+560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6]643号”文件批准建设,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养发[2017]11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建设资金来源为成品油消费税。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朔州分局,招标代理为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国道208线K517+654-K524+450、省道大忻线K13+240-K21+560段路面改造工程,该项目所处路段为朔州怀仁境内国道208线和省道大忻线的并行路段,起点位于大同和怀仁交界处,里程桩号为国道208线K517+654处和省道大忻线K13+240,终点位于国道208线K524+450处和省道大忻线K21+560,该路段原路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路/小时,本次路面改造的原则是不提高原路技术等级,以改善和提高路面结构等级为主,同时完善沿线排水、标志、安防工程等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标段

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国道208线

K517+654-K524+450

6.796

大修养护工程

省道大忻线

K13+240-K21+560

8.32

2.3计划工期:2017年7月20日开工,2017年11月5日完工,建设工期为108日历天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施工能力等方面均满足本项目需求,并具备以下所列条件:

(1)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企业法人提供);

(3)2012年6月1日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独立完成至少3项二级及以上国省干线公路大修工程,其中至少二项连续里程均不少于5km。

<!--[if !supportLists]-->(4)<!--[endif]-->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提供),公路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负责过2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管理。

(5)项目总工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提供),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作为项目总工至少负责过2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6)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须与报名时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若施工投标人和本项目对应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则不得同时中标。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下列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下列证件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3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A企业资质: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企业法人提供),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套。投标人还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确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内容,将拒绝其报名申请(若为网上查询下载打印的,需提供短信验证码以备查询)。

B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身份证及本公告第3.1(4)、3.1(5)条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其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并出具上述原件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套。

C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应满足公告3.1款的要求,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套。业绩证明资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以及对应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或财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其指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诚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出席会议。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朔州分局

地 址:朔州市民福东街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1402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改造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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