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2017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2017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JGD2017-01-HW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17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2017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序号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分标名称)

1

箱式变电站(欧式)

PJGD2017-01-HW-SC-OXB

2

箱式开闭所

PJGD2017-01-HW-SC-KBS

3

电能计量箱(金属)

PJGD2017-01-HW-YX-JLX

4

塑壳断路器及低压电流互感器

PJGD2017-01-HW-YX-DLQ

5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

PJGD2017-01-HW-SC-DLDL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所对应的发票为准。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发票请提供发票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运行业绩应在其所提供的合同业绩范围内,并以提供的合同以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需要加盖使用部门公章。

(15)针对本次招标合同业绩和运行业绩不被认可的有: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③供应商与代理商之间的供货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除下表所列品种接受代理投标外,其余品种均不接受代理投标。对于允许代理投标的设备,制造商应提供产品营销模式证明,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②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③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④对于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在同一包中只接受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货物名称

分标编号

塑壳断路器及低压电流互感器

PJGD2017-01-HW-YX-DLQ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款,标书每包售价500元,并在备注栏中注明“201701PJHW标书费、购买设备名称”,同时保证所支付的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于2017年6月22日16:00前(北京时间,下同)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逾期汇款者不能参与该项目招标活动),确认汇款信息后,请各潜在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件3)、报名登记表(附件6)及移动U盘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2日每天8:3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休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发售招标文件电子版(签章加密),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地址: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3号南湖大酒店六楼)。

4.2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购买招标书款。

4.3凡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汇款,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

4.4在接收投标文件的现场不受理各种方式的付款(现金、汇票、支票)。

4.5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和付款回执单(存根)复印件领取相关发票。

4.6根据营改增工作的相关要求,2016年5月1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服务费发票将改为增值税发票。请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1)提供本单位的单位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座机)、地址、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七项信息。(以上七项信息缺一不可)

(2)以上信息需以两种格式提供:

①、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

②、将以上信息一并写入word中,写入的信息可被复制粘贴。

以上七项信息如已经提供,则可不必再重复提供,如七项信息未提供完整,需按要求重新提供。

(3)如有公司名称变更的也请一并提供工商局开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以上信息请勿打包压缩发送。

请将以上资料于汇款同时发送至ldwzcw@foxmail.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必须为“xx公司营改增开票信息”。未及时提供信息及信息不全的,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抵扣,为避免逾期不能抵扣,请各投标人及时领取发票并在领取当月完成抵扣。如未及时领取或者跨年领取,不予重开。标书费发票在汇款30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3号六楼,电话:***-********。领取发票需携带汇款回单复印件及开票信息。

4.7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尽快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按照公告附件“投标人澄清表”模式,通过指定邮箱(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出,将附件二“投标人澄清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将给予回复,具体内容请在()上查看。

注:投标人澄清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制作并上传。采用其他格式,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1日上午10:00,接收标书地点为:沈阳北辰大酒店(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9号)指定会议室。2017年7月11日上午8:00-10:00,于接收标书地点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本批招标需投标人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封装在商务正本中。

6.账户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及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工行沈阳市和平支行东电分理处

开户名称: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74

收款人名称: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2收取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开户名称: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86

行号:********0016

收款人名称: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和平区文化路63号

邮编:110004

网址:

业务问题咨询:024-23138237

财务问题咨询:024-23138352

传真:***-********

2017年6月15日

附件1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2017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

*具体参数及配置以技术规范为准。

*如技术规范书中的招标货物数量与货物需求一览表有差异,以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资质要求

1

箱式变电站(欧式)

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设备累计合同业绩为50座及以上,至少有50座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突发短路试验报告。
3.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2

箱式开闭所

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设备累计合同业绩为30座及以上,至少有30座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开关型式试验报告、IAC燃弧试验报告、燃弧试验报告20kA/0.5s。
3.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

电能计量箱(金属)

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累计合同业绩1万只及以上,具有5000只及以上的运行业绩。
2.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CCC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箱(整箱)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4

塑壳断路器及低压电流互感器

1.投标人应提供塑壳断路器及低压电流互感器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塑壳断路器的CCC认证证书。
4.低压电流互感器允许外购外协。

5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

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等电压及以上累计合同业绩300公里及以上。

2.具备至少1条硅烷或辐照交联电缆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5.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附件3 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厂)特授权被委托人代表我公司(厂)全权办理购买贵公司发售的如下招标文件:

序号

产品名称

分标编号

包序号

标书价格
(元/包)

1

2

3

我公司(厂)对被委托人的签名负责全部责任。

投标人(全称):

被委托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手机:

传真:

(以下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填写)

项目经理(签字): 准购 包,计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

收款人(签字): 实收金额: 元

年 月 日



附件5 投标人澄清咨询表

附件:一(投标人澄清模板)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17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投标人澄清表

序号

分标编号

包号

设备名称

提问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及方式

澄清日期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需要澄清内容



附件6报名登记表(通过投标辅助软件生成此页,以分标为单位制作)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2017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固定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分标编号:

包号:

合计:

注:请仔细核实报名信息,由于报名信息不准确导致的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供电 司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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