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泊头市龙屯村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长安路东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10********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泊头市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泊发改审批核字【2016】9号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沧州市-泊头市
业主单位名称:泊头市城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监理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7-13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龙屯村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长安路东段)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城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部分财政资金,其余由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20%,企业自筹80%。项目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龙屯村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长安路东段)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763米,宽35米。直径400mmPE供水管长1526米,直径1000mm污水管道1526米,直径1000mm雨水管道1640米,绿化面积约15400平方米及路灯等配套设施。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龙屯村(安顺北街—平安大街)
2.4监理周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施工工期: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11月30日,工期133日历天,质保期二年,绿化养护期三年)
2.5资金来源:部分中央资金,其余由企业自筹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如总监有在建工程的,需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承揽两个工程的证明,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6月16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6月26日17时30分,发送至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现金,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7年7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7年7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7、招标人:泊头市城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
联系人:范忠港 ?****-*******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街
联系人:刘永慧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长安 道路工程 保障性住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