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实业冶金粉末事业部厂区安保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鞍钢实业冶金粉末事业部厂区安保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实业冶金粉末事业部厂区安保服务(二次)已由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鞍钢实业冶金粉末事业部厂区安保服务(二次),其他要求见附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安公司法人代表具备5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保安公司业绩。服务的保安人员必须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06-15 09:45:00至2017-06-23 08: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bid.ansteel.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6-23 08:30:00,地点为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网上传资质文件: 7.1按招标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7.2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的保安经理资格证,提供安保服务合同(要求2016年至2017年5月1日为止5份以上业绩)。提供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单。(9人以上)。 7.3将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拍照或扫描彩色件后上传。不能提供资质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对首次参与鞍钢招投标的供方必须先注册,申请用户名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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