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吉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改造补量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改造补量工程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延市发改字[201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吉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延吉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延吉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改造补量工程;
2.2 招标范围:
热计量改造、管网水力平衡改造;
2.3 改造规模:
约5.2万平方米;
2.4 标段划分:
1个;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市内;
2.7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年8月10日,工期
27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
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供热计量及管网水力平衡改造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吉建管〔2016〕13号文件放宽小型项目负责人任职限制,对于同一区域内的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可在2-3个项目中兼职,但同时应设置由施工员担任的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满足吉建管〔2016〕13号文件的项目经理除外);
3.4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2.近两年在“暖房子”工程施工中无因质量、安全、信访等原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7年
6_,每日上午8:30时至_11:00时,下午_13:3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代理人一年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月
_14日至
2017年
6_月
_19日(6月18日除外)
4.2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3 招标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5日9时00分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地点为
5.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
基本账户转入至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中或开标时提供
银行保函或
经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
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2万元。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延边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
联系人:贝延松邮 编: 133000电 话:
159*****0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北阳路567号
联系人:李海兰 邮 编: 133000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lxy970609@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 年6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