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吉姆净化实验室装修、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拉吉姆净化实验室装修、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医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医学院拉吉姆净化实验室装修、净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内容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医学院拉吉姆净化实验室装修、净化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CS104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医学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拉吉姆净化实验室装修、净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66.5.万元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用途:自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实验室安装或空气净化工程);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身份证);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国家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14:00整(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7年6月28日14:00整(北京时间)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520室。 十、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高东联杨婷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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