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2017年度烟用肥料(硫酸钾)采购(第二次)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2017年度烟用肥料(硫酸钾)采购(第二次)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2017年度烟用肥料(硫酸钾)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2017年度烟用肥料(硫酸钾)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采购一批硫酸钾;采购数量:86.4吨;最高限价2900元/吨。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石柱县。
(二)。供货时间:双方合同约定时间内送达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中转库物资仓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经营型企业(除外资企业);
2.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3.年生产经营能力3万吨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2.4.业绩要求:2014-2017年至少有一个86吨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供货业绩清单(清单内容应包含合同规模、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投标人应将业绩合同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以供评委会评审时查验。
3.被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具备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受到过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处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中标后,发票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他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 14日至6月20日9:00—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综合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加载有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本项目也可采取远程方式报名,采用此方法报名的投标人须将上述中要求提交的资料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发送至********28@qq.com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烟草公司行业网站(www.966599.com)、(********/qq://txfile/">/)、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网(www.tobaccobid.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
联系人: 张伟
联系电话:155*****0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渝中区临江门怡景大厦C栋30—3号
联 系 人:肖婷婷
联系电话:132*****777 185*****826
传 真:***-********
2017年6月 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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