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采招标公告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采招标公告

湘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采购公告

湘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XCIQ********

湘西出入检验检疫局拟采购设备一批,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1、本次采购为21台套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8万元。设备为一个包,详细情况见附件。各供应商整包报价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产品保修期限为不少于一年。具体参数要求,请在2017年6月9日17:00前联系湘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本次采购的要求向湘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交报价,并对相关服务作出相应的承诺等。

联系人:卞玲飞 联系电话:****-*******

2、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本次采购原则上需湖南本地或非湖南具有上门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注册时间不少于一年。供应商将填写好后的报价单和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6月11日17:00前以快递(以发件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小区州商务局4楼湘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4、报价为税费、包装费、运费在内的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价。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需要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6、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7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成交供应商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定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供货,出具发票。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7、交货时间及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的发货通知要求,专人将货物免费送达指定地点。

8、交付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未拆封正品,符合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9、付款条件:经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全额货款。

10、违约责任: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

11、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湘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7年6月8日

附件一:设备技术参数表

附件二:供应商报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检疫 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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