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后井安置区1#、2#楼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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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拟建的莆田市秀屿区后井安置区1#、2#楼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建筑工程     投资概算:      约1100万元   
工程规模:   约1.1万平方米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    秀屿区笏石镇顶社村  
建设工期:   同房建工期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16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10000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5 月 8 日至2008年5月 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但由此产生的失误、风险自负。在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泉州建工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话/传真:    ****-*******     电 话/传真:    13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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