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丙烯酸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丙烯酸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丙烯酸
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丙烯酸采购项目(二次),物资使用单位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丙烯酸采购项目(二次),根据咸阳石化有限公司的生产需求和采购实际,本次采用定商定价招标采购丙烯酸(精丙烯酸型)。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交货周期及数量要求:本项目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3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10-15天/次,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丙烯酸采购项目(二次),预计年采购量500吨,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建设北路礼泉建设基地。
2.6 最高限价(为含税到站价,税为17%增值税):10600元/吨。
2.7 付款方式:每月支付当月账面余额的10%~15%。
2.8 招标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招标项目内容(生产经营危化品的,经营范围中不能有对该类物资的限制性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除当年设立的公司或换发新营业执照的以外,需要提供当地工商局关于上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已进行公示的证明资料(如企业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公示证明资料)。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其它资质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产品(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有效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
2)本物资已被列入2016版《危险化学品名录》,生产商需具有该危化品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许可范围应包含该类物资,合作运输单位需具有该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近3年及以上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
5)没有被国家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重大纠纷案件。
6)潜在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人民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 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标书费。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成长大厦)21层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请联系指定负责人。国信创新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6-573-583(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购买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2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如有问题请联系:周乐 ***-********-***/150*****469
4.3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xzbsxfgs@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0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15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长庆分部)(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7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15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长庆分部)(详见现场指示牌)。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时需要审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及产品检测报告等资质、文件原件(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审查表”中的“资格审查”部分),评审业绩时需评审业绩合同原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九、费用
9.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9.2 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每个中标人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的金额及分配机制为准,由中标人均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络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21层
邮政编码:710067
报名联系人:周乐
联系电话:***-******** 转分机823/150*****469
传真:029-85239977
邮箱:gx85239977@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2016.6.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丙烯酸 化工集团 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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