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4、5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4、5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4、5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
招标编号:CSIEZB********0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4、5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本工程2、4、5号机组烟气脱硫系统提效改造采用设计+供货+施工的EPC总承包模式,投标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工艺、土建(总平面、建筑、地基基础、结构)、电气、仪表及控制、消防、给排水、照明、通风、空调、除尘、通讯、火灾报警及控制等设施的全部设计、因改造原有设备的拆除与恢复、供货、施工、安装、调试、168试运行、消缺、服务、培训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脱硫岛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SO2吸收系统工作范围:(a)增加喷淋塔。(b)保留鼓泡塔,对鼓泡塔及其附属设备(含烟气冷却器)进行恢复性修理。(c)鼓泡塔内原有喷枪式氧化风系统优化改造。(d)投标方为达到改造目标采取的其他脱硫提效措施。
2) 除雾器改造范围:将原有两级烟道除雾器及其冲洗管道和喷嘴及阀门等设备(不能利旧)拆除,改造为三级除雾器或高效除雾器。如果采用喷淋塔布置在烟气冷却器前方案,喷淋塔必须设置除雾器。
3)烟气系统工作范围:
2号机组:引风机出口挡板(不包括此挡板)到GGH原烟气入口膨胀节(不包括此膨胀节)之间的烟道系统和设备(包括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等)的整体拆除并参考1号机组的改造方案进行优化改造,同时将现有的1、2号机组脱硫空压机房及相关设备(3台空压机及相关配套设施)拆除并搬迁到2号机组引风机旁边。原烟气挡板、净烟气挡板、旁路挡板、旁路烟道、挡板密封风系统的拆除及旁路烟道封堵(原烟气侧)。更换引风机出口挡板到现有烟道除雾器出口烟道之间的所有烟道膨胀节(含除雾器出口膨胀节)。本次脱硫改造所涉及的需要拆开和新建的脱硫烟道及设备的保温及其外护板全部更换,本次不需要改造的烟道本体及设备的保温及其外护板不更换。
4-5号机组:引风机出口挡板(不包括挡板)至烟气冷却器入口膨胀节(包括此膨胀节)之间的烟道系统和设备(包括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等)的整体拆除并参考3号机组的改造方案进行优化改造。原烟气挡板、净烟气挡板、旁路挡板、旁路烟道、挡板密封风系统的拆除及旁路烟道封堵(原烟气侧)。更换引风机出口挡板到现有烟道除雾器出口烟道之间的所有烟道膨胀节(含除雾器出口膨胀节)。本次脱硫改造所涉及的需要拆开和新建的脱硫烟道及设备的保温及其外护板全部更换,本次不需要改造的烟道本体及设备的保温及其外护板不更换。
4)2、4、5号机组脱硫鼓泡塔及其附属系统不改造的设备、钢梁等设备油漆重新刷涂属于本工程范围。
5)本系统招标方供货设备仅限于2、4、5号机组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塔外滤网及石膏浆液排出泵的入口塔外滤网,以及技术规范中明确由招标方供货的设备和材料。
(2)脱硫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复核,复核后新增设施(如果有)属于本工程范围。
(3)脱硫石膏脱水系统复核,复核后新增设施(如果有)属于本工程范围。
(4)脱硫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复核,复核后新增设施(如果有)属于本工程范围。
(5)脱硫事故浆液排放系统复核,复核后新增设施(如果有)属于本工程范围。
(6)脱硫新增工艺水、冷却水、压缩空气、给排水系统管道及相关设施(如果有)属于本工程范围。
(7)因改造新增设备、箱罐、容器、管道、阀门、检修和起吊设施及相关设施属于本工程范围。
(8)相关脱硫设备的更换属于属于本工程范围。
(9)本项目新增、优化设备设施的保温、油漆、隔音设施、标识牌等属于本工程范围。
(10)上述工作范围内原有系统、设备、设施的拆除和现场清理,以及需要利旧的系统、设备、管道等设施的拆除、修理检修和恢复属于本工程范围;本项目改造过程中涉及相关其他设备的优化和更新换代属于本工程范围。
(1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过渡工程、临时工程等属于本工程范围。
(12)本项目改造过程中涉及相关其他设备的优化和更新换代属于本工程范围。
(13)以上系统涉及到的电气、热控、消防、土建、给排水、照明、通风、空调、除尘、通讯、火灾报警及控制等方面的改造属于本工程范围。
(14)招标方对脱硫系统的金属检验工作进行单独外委,首次金属检验费用招标方负责;金检后的缺陷处理由投标方负责,缺陷处理后的金属检验所产生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以上工作涉及到的保温拆装及脚手架搭拆、油漆防腐、化学防腐等辅助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2.2工期要求:本工程每台机组停机施工工期不超过65天(从机组停机到机组启动,含原有系统设施的拆除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资本:本项目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5)财务状况: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现金流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6)信誉状况: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2台次火电厂单机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系统总承包工程运行一年以上业绩,脱硫系统效率不低于98.75%,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及性能试验报告。
(9)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的脱硫系统应用于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且具有脱硫吸收塔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脱硫装置除尘效率≥60%的良好运行业绩;需提供至少一台机组的合同及对应的验收报告为依据。
(10)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11)神华集团或子(分)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公告购标途径部分: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或变更准确的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根据投标人在招标网上的登记信息统一开具并邮寄发票。如因登记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缴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企业天地五号楼二十一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标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联 系 人:苏萌
电话:***-********
注册咨询:***-********项目咨询:***-********
发票索取:***-********网银付款:***-********
电子邮箱:sum_shenhua@163.com
招标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庆强
联系电话:****-*******
传真:****-*******
公告附件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可在系统上完成)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保证金支付不能在系统中完成,可以通过企业网银转账或银行柜台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汇出)。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订单已被撤销的;
7)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电子支付的前提(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电子支付操作步骤(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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