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608#路北段(雁滩路至南滨河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T608#路北段(雁滩路至南滨河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兰州市T608#路北段(雁滩路至南滨河路)道路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9J-********-****10-4
兰州市T608#路北段(雁滩路至南滨河路)道路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6】5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及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兰州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兰州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T608#路北段(雁滩路至南滨河路)道路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
4、建设规模:兰州市T608#路北段道路工程北起南滨河路,南至雁滩路,道路全长1357.16米,路幅宽度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为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绿化、照明、交通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5、计划总工期: 4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28日
6、总投资:约10224.24万元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2014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3年-2015年度或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原件为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及甘建建【2016】46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3月-2017年5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市、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 7、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17 年 6 月 15 日 18:00 时至2017年 6 月 20 日 18: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
获取方法: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备 注: 报名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于2017年 6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之前向代理机构提交本表。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7年6月29日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7年6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6.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6.4 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6.5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兰州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兰州建投集团208室 联 系 人:陈丽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8室 联 系 人:吕俊霞 电 话:186*****681 3、审核备案单位: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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