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常州市溧阳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溧采公【2017】第10号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常州市溧阳地方税务局 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就 常州市溧阳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溧阳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
项目编号:溧采公【2017】第10号。
项目预算:人民币97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期限:2017年 6月 15 日-- 6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自带U盘领取);
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万 元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入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
六、报名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相关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按报名时统一格式填列,本次招标一般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确需重新授权时,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时效。(附: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4、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格不符,不接受报名!
七、现场踏勘时间和地点:
自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 7 月 7 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7 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7 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十、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转账),履约结束,无经济纠纷,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213300
联系电话:****-********
联系人:沈先生、史先生
开户名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 行号:********8015
采购人:常州市溧阳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供应商住址)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包括参加投标报名、参与开标活动、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等),其行为代表公司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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