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永宁扎美寺大殿装修(二装)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宁蒗县永宁扎美寺大殿装修(二装)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宁蒗县永宁扎美寺大殿装修(二装)项目己由宁发改复[2017]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市统战、民宗部门、县级财政整合资金,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宁蒗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委托,对宁蒗县永宁扎美寺大殿装修(二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符合项目招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宁蒗县扎美寺大殿的装修(二装)项目
  1. 报名要求:对上述施工中标单位对于扎美寺大殿内装修要充分考虑民族宗教的特殊性,特别是要体现格鲁派的宗教文化元素,需配备懂得宗教方面的专业人才,确保与原来的寺院装饰风格协调一致。重点部位要请寺管会积极主动参与建设,充分采纳寺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确保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3.主要工作内容:对宁蒗县扎美寺新大殿一至三层地面铺设防滑地砖、木地板;一层门厅木雕花顶和罩井吊顶;三层楼梯间墙体及玻璃隔断;三层佛龛;墙体建设;一层佛像佛台;二三层吊顶、彩绘等工作。

4.项目位于宁蒗县永宁乡扎美寺,投资约26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项目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2.3 参加本次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4 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6中标单位建造师的相关证件在中标后,由当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暂时保存,等完工后中标单位凭竣工通知书退还相关证件。建造师证件保存期间不得参与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拟选派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或以上。

2.9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6 月15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蒗视窗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宁蒗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办公地址:中共宁蒗彝族自治县委员会院内

联 系人:熊永泉

电 话:139*****012

代理机构: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蒗县办公地址:宁蒗县大村街42号

联 系人:孟晶

电 话:139*****4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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