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联通管线整合施工服务集中招标公告

2017年天津联通管线整合施工服务集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管线整合施工服务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TJLT********
2.2 项目概况:
2.2.1管线专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宽带接入专业项目(新建、扩容、改造)、传送网管线专业项目(中继光缆、管道、县乡主干光缆、接入主干光缆、市政配套、端局及设备间搬迁配套线路)、基站配套光缆项目、室分配套光缆项目、客户接入项目(含域内项目、跨域组网项目、设备)、线路维护中心市政配套项目以及其它涉及管线专业的相关项目、固话、宽带和IPTV等的装维服务工作。上述工程中涉及范围内的所有通信管道施工建设、光缆线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及成端测试、设备安装入网调测等;
2.2.1.1通信管道施工建设包括通信管道的新建、改建/改造、扩建项目,完成设计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安置及倒运,人(手)孔建设,人(手)孔内外层防水处理,塑料/钢材管材敷设等施工;
2.2.1.2光缆线路建设包括光缆的新建、改建/改造等项目,包括设计范围内的管道光缆敷设,敷设架空光缆(含新建杆路工程),用户侧蝶形光缆布放,敷设固定槽道光缆,敷设墙壁光缆,光缆的预留及盘扎,光缆接续及成端,业务割接,中继段光缆测试,用户光缆测试以及光交箱、ODF的安装等;
2.2.1.3客户接入项目设备安装服务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的OLT、分光器、光缆交接箱、光缆分线箱、传输设备、数据设备、交换设备、动力设备、WLAN等设备的安装服务以及相关配套施工服务。完成上述设备的安装、测试、线缆布放、板卡扩容、业务调度单申请等工作;
2.2.1.4固话、宽带和IPTV等的装维服务工作包括:承包区域内分线设备及以下引入线(含宽带小区数据电缆)直至用户终端的维护工作;承包区域内固话、宽带、IPTV等自配线架至客户端的装、拆、移、修(含主局、设备间、配线间、交接箱及交接箱至客户端的线缆跳接与倒接);承包区域内装移机、障碍工单的处理及APP接单、结单等工作;固网终端的领用、安装调测、故障更换、入户回收等工作;承包区域内管道线路的沿线巡视和隐患的现场处理;按照招标方制定的标准及要求实施入户延伸服务等工作;承包区域内装维工作中用户投诉处理和管控工作;按招标方要求完成各项维护及服务指标;
2.2.2线路维护包括:通信管道的修复、人手孔整治、涨井等单次修理与大修工作。架空杆路的整治、杆路修复等单次修理与大修工作。光缆线路的敷设、更换等单次修理与大修工作。电缆线路的敷设、更换等单次修理与大修工作。充气设备的维修与大修工作。地线房的单修与大修工作;ODF(包括光交接箱)的单修与大修工作。外力施工现场防护作业。光纤自动切换系统(OLP)维修作业;
2.2.3系统集成项目包括: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承接的客户ICT项目中的工程施工服务、维保服务。工程包括:计算机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智能家居系统工程、通讯系统工程、广播系统工程、会议系统工程、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可视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多媒体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物联网系统工程等集成项目;
2.3 项目实施地点:天津;
2.4 项目性质:施工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集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2.6.1管线项目(含新建、扩容、改造、搬迁等),设备及线路;
2.6.2客户接入专业项目设备施工(含传输、数据、交换、动力、WLAN等);
2.6.3固话、宽带和IPTV等的装维服务工作;
2.6.4线路设备及附属设施的修复、整治、单次修理及大修、敷设、更换、外力施工现场防护、光缆光纤自动切换系统(OLP)维修作业等;
2.6.5系统集成项目:按照客户招标要求协助天津联通进行现场勘查、方案设计、成本价格估算等标前支撑工作,并在中客户标后负责进行具体实施,实施过程和结果以满足客户要求为准。付款方式:与客户合同背靠背付款;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5.8亿人民币;
2.8 技术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情况(如有):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2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资质:
3.2.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
3.2.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4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申请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申请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3.3 申请人须具备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包省级以上单位管线或客户接入类(管线项目(含新建、扩容、改造、搬迁等),设备及线路的修复、整治、单次修理及大修、敷设、更换、外力施工现场防护、光缆光纤自动切换系统(OLP)维修作业等;客户接入专业项目设备施工)的相关业绩经验,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金额合计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业绩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3.3.1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括项目名称、合同(或订单)金额、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建设内容、建设单位、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相应的证明人及其联络方式;
3.3.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框架合同及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注明与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开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如不一致以发票为准。对于所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发票相互之间无法明确体现关联性的,还需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三者的关联关系。合同提供要求:标明项目名称的合同(或订单)页、合同(或订单)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可以体现所承包项目的类型或建设内容页、管线项目(含新建、扩容、改造、搬迁等)和客户接入专业项目设备施工的工程项目业绩经验提供工程验收报告(初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工程验收报告的项目不计入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业绩);
3.4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人员要求:
3.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8人;
3.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6人;
3.4.4工程结算员至少3人;
3.4.5申请人应提供法人给予主要负责人任命书、授权书,若法人亲自担任主要负责人,可以不提供。法人给予项目负责人(至少8名)、专职安全员(至少6名)、工程结算员(至少3名)、合同管理员、质检员、材料管理员的任命书(加盖公章);
3.4.6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任命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员、工程结算员、质检员、材料管理员、专职安全员)应是申请人的合同制员工。提供全部被任命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2016年6月1日以前签订,合同存续期至少在投标有效期内)、社保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不少于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近三个月手持身份证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7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花名册至少30名(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工种、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手持身份证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等信息),且井下作业人员不少于20人,若不同申请人提供的被任命人员、施工人员信息重复,视同串通,均取消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资格;

由于公告正文字数有限,公告内容以附件为准。

发布单位: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标签: 工服 管线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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