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铁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铁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铁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通榆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5日17: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15日09:00至2017年06月21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06日14:30 | ||
开标地点 | 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新公安局北)5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春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99 | ||
采购单位 |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榆县开通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春富;138*****0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 |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榆县开通镇民主东路103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浩澎;****-******* |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受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铁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铁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TYZC2017-2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春富
项目联系电话:138*****0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榆县开通镇
联系方式:杨春富;138*****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浩澎;****-*******
代理机构地址: 通榆县开通镇民主东路103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榆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1套;
《通榆县开通镇中心城区铁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开户许可证;(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6)近五年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备城市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级别;(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9)法人授权书;(10)被授权人身份证;(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5日 09:00至2017年06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新公安局北)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备城市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级别;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完善技术和完善的保障体系;
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时应递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取整数位);(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递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8、提交成果时间:2017年12月30日前;
9、设计费支付方式:按2:3:5的比例分三个阶段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20%的设计费,初步成果通过后,支付30%的设计费,成果通过后,支付50%的设计费;该费用包括设计费、调研现场费以及资料费、服务费、评审等一切费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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