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多县清水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称多县清水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称多县清水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YX(QH)-GC-*******)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称多县清水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2016】549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称多县项目建设管理公司,现委托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称多县清水河镇 | ||||||||||||||||
(2)招标内容:日处理生活垃圾8.41吨,年产量3100吨(2020年),总库容10.36万立方米。建设填埋场以及配套的管理用房,道路、供电、计量设施及购置装载机。挖掘机、压实机、自卸卡车、喷雾器、通信设备、灭蝇药罐等设备。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E****************001001 | 称多县清水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 垃圾处理工程 | 开始日期:2017年07月20日 结束日期:2018年09月30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6:00,在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南街9-6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持授权委托书报名; 3.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一个以上同类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两项);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2016年1月至今其中连续的三个月)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或2014年-2016年);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企业需提供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 月15日至 2017年06月19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及项目经理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备查,所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胶装成册)在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西宁办事机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文景街南路新华联二期9-61号。。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称多县项目建设管理公司 | 代理机构: |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称多县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南街9-61号 | |||||||||||||
联 系 人: | 闹先生 | 联 系 人: | 韩先生 | |||||||||||||
联系电话: | 188*****778 | 联系电话: | ****-******* | |||||||||||||
2017年06月15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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