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数字式振动筛分机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数字式振动筛分机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工业大学就数字式振动筛分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ZJGDZC-2008-015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数字式振动筛分机1套具体内容请详见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5月9日至2008年5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子良楼A-255、257)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8年5月29日 09: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子良楼A-255、257)

七、谈判时间:2008年5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子良楼A-255、257)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2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谈判保证金:谈判供应商拷取招标文件时,请按规定向浙江工业大学财务部门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00),不交纳谈判保证金的,被视为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受理其谈判。浙江工业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在学校“招标信息”网页发布“成交公告”后,未中标谈判响应方的谈判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本金,成交方请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论处。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工业大学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联系人:刘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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