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本号镇乐利村整村推进村庄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终端处理工程(A标段)招标公告
陵水县本号镇乐利村整村推进村庄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终端处理工程(A标段)招标公告
陵水县本号镇乐利村整村推进村庄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终端处理工程(A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本号镇乐利村整村推进村庄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终端处理工程(A 标段)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陵发改函〔2017〕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陵水县本号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陵水县本号镇乐利村整村推进村庄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终端处理工程(A 标段)本项目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乐利行政村,设计内容包括在潮州村、乐利村、理官村、味叭村、拖车村、老曾村、石牙村铺设污水管线工程和污水终端处理工程,沿村庄主路布置污水主管,接管入户,排入村庄外低洼地的污水处理设施。本次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管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周边自然水体。根据整体规划,年限为二十年。污水管在设计充满度下,最小设计流速为 0.6 米/秒,最大设计流速:非金属管道为 5 米/秒。污水排放量取用水量的 0.90。污水排放一级 B 排放标准。主要建设规模如下:1、污水主管道,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长度 6497.0 米;2、污水支管道,材质 UPVC 排水管,长度 6324.0 米;3、成品塑胶检查井以及复合材料井盖,¢700,数量:253 套;4、成品一体化污水处理池共计 8 座,其中:净化规格 20 立方米/天数量 4 座,净化规格 30 立方米/天数量 2 座,净化规格 40 立方米/天数量 1 座,净化规格 50 立方米/天数量 1 座;5、人工湿地塘一座,尺寸大小为:24米×10 米。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污水管线工程、污水终端处理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陵水县本号镇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12 层 1201 房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王小姐
2017年6月15日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_******** |
开标时间:2017-07-05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陵水县本号镇乐利村整村推进村庄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终端处理工程(A 标段) | 招标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投资金额:619万元 |
陵水县本号镇乐利村整村推进村庄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终端处理工程(A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本号镇乐利村整村推进村庄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终端处理工程(A 标段)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陵发改函〔2017〕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陵水县本号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陵水县本号镇乐利村整村推进村庄污水管道铺设及污水终端处理工程(A 标段)本项目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乐利行政村,设计内容包括在潮州村、乐利村、理官村、味叭村、拖车村、老曾村、石牙村铺设污水管线工程和污水终端处理工程,沿村庄主路布置污水主管,接管入户,排入村庄外低洼地的污水处理设施。本次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管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周边自然水体。根据整体规划,年限为二十年。污水管在设计充满度下,最小设计流速为 0.6 米/秒,最大设计流速:非金属管道为 5 米/秒。污水排放量取用水量的 0.90。污水排放一级 B 排放标准。主要建设规模如下:1、污水主管道,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长度 6497.0 米;2、污水支管道,材质 UPVC 排水管,长度 6324.0 米;3、成品塑胶检查井以及复合材料井盖,¢700,数量:253 套;4、成品一体化污水处理池共计 8 座,其中:净化规格 20 立方米/天数量 4 座,净化规格 30 立方米/天数量 2 座,净化规格 40 立方米/天数量 1 座,净化规格 50 立方米/天数量 1 座;5、人工湿地塘一座,尺寸大小为:24米×10 米。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污水管线工程、污水终端处理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陵水县本号镇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12 层 1201 房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王小姐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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