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昌中学锅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浙江省新昌中学锅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新昌中学就锅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7-63(FS)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锅炉设备 | 2 | 台 | 38万元 | 见附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3)本项目不按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6-16至2017-07-0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下午: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zjzfcg.gov.cn/new/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xcztb.gov.cn/TPFront/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609:30
七.投标地址:浙江省新昌中学行政楼总务处113室(新昌县七星街道新中路195号)
八.开标时间:2017-07-0609:30
九.开标地址:浙江省新昌中学行政楼总务处113室(新昌县七星街道新中路195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7000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新昌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新昌中学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本项目无需报名,于本公告附件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新昌中学
联系人: 俞老师 吕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新中路195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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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锅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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