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氯气采购项目

广州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氯气采购项目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州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以下简称“业主”)委托,就广州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氯气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标的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724-0801C735N382

2. 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氯气采购项目

3. 招标范围:

采购氯气总量约2350吨(三年)及伴随服务,其中猎德厂约554吨/年、大坦沙厂约230吨/年。产品的生产、包装及运输必须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液氯生产安全技术规定》(HGA005-83)和液氯(GB5138-85)的规定,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 化学品名(中文/英文):氯气/Chlorine;

2. 含量:≥99.5%,纯品;

3. 外观与性状: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气体。

详细技术规范及供货范围请参阅本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的《用户需求书》的详细说明。

4. 招标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企业;

b) 业绩和生产经验要求:生产商必须具有3年或以上氯气的生产经验,最近3年(2005年至今)必须具有氯气在水处理行业的销售业绩且销售数量平均每月不少于30吨;

c) 制造商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有经营许可证(甲种),并能够协助业主在广州市公安局审核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及具有有关部门规定的生产运输过程中所需许可证;

d) 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业主和招标机构;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买方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要求:

a) 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开始供货。

b) 交货地点为: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和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加氯间

6.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 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5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请投标人代表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

8.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30日当天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开标时间:2008年5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

9.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1.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2.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网 址: www.gmgit.com;

电 话: (8620) ********-***、635、631;传 真: (8620) 8767 3286;

联系人:赵令喜、张东杰、周广民

(2)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收取联系人及方式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网 址: www.gmgit.com;

电 话: (8620) ********-***; 传 真: (8620) 8776 8283;

联系人:刘莉芳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账 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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