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标线施划交通标志标牌制做安装工程等项目招标公告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标线施划交通标志标牌制做安装工程等项目招标公告

各竞标人: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吴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采购人所需标线施划、交通标志标牌制做安装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技术实力雄厚且施工能力强的独立法人企业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标线施划、交通标志标牌制做安装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吴政采字[2008]公开 024 号

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一标段

常温标线

13000㎡

热融标线

10700㎡

交通标志

150块

第二标段

常温标线

9500㎡

热融标线

19800㎡

合格竞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制做交通标志标牌、施划交通标线等项目。

4、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较强的技术能力,能确保及时施工,提供及时的工程后续维护服务。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计划: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30%,其余40%在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的第二年前6个月内付清。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5月9日至2008年5月13日,每日上午8:00至12 :00 ,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不办公)。

地 址: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吴忠市建设局对面国资大厦三楼)

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5月13日下午6:00时前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5月14日下午3:00前

联 系 人:郝家丽 管 勤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谈判时间:2008年5月14日下午3:00

谈判地点: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吴忠市建设局对面国资大厦四楼)

附加说明:

1、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参加谈判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2、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两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如该项目因竞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竞标的资格。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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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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