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城管执法局)城市道路隔离护栏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编号:XJZYZFCG(GK)2017-12
喀什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城管执法局)城市道路隔离护栏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编号:XJZYZFCG(GK)2017-12
喀什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城管执法局)城市道路隔离护栏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XJZYZFCG(GK)2017-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喀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喀什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城管执法局)城市道路隔离护栏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XJZYZFCG(GK)2017-12
二、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六个包其中隔离护栏升级改造四个包,隔离护栏升级改造(新建)两个包。
第一包:克孜都维路、西域大道、健康路、慕士塔格路、二环路、夏马勒巴格路
第二包:色满路、昆仑大道、西北路
第三包:团结路、尤木拉克路
第四包:天山南路
第五包:文化路、天南路
第六包:帕依纳甫路
(详细技术参数及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实施地点、供货要求、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须出具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喀什本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4.须具有近一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除外)。
5.需提供厂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书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以上第2—6条原件备查,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资料不全者,不予以受理报名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费用:
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7月5日每天上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经济总部区川渝大厦15楼7号
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出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11时30分。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6日11时30分,地点: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采 购 人:喀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魏鹏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关珂 康旭
联系电话:181*****212 147*****871
十一、监督单位: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各潜在投标人对所有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及不合理条款请及时向我单位反馈。
监督电话:****-******* ****-*******
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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