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园林管理所绿化机械招标公告

长安区园林管理所绿化机械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管理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管理所绿化机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管理所绿化机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7-XJ-970/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管理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广场南路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1

三轮车

外形尺寸mm:2850*1000*1350

车厢尺寸mm:1500*1000

1.2mm三开门平板车箱

50*50龙门架

6

2

绿篱机

功率:0.85kw / 1.1ps

燃油箱容积:0.47L

刀片类型:双刃

刀片长度:600mm

15

3

割灌机

排量:40.1cc

功率:1.5kw

燃油箱容积:0.75L

10

等相关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绿化机械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341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询价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询价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的代理证或授权书(三轮车、绿篱机、割灌机、剪草机);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财务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询价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14:30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六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张斌 桑乐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9812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机械 园林 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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