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富宁县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申请公示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富宁县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申请公示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富宁县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申请公示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富宁县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回迁安置房626套。 采购预算:39087.65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切实加快推进富宁县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着力改善城市城中村棚户区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推动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根据《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宁县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发〔2016〕 121号)文件要求,我县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富宁县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县综合实力和投资融资建设能力最强的国有企业,符合实施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条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6〕58号)的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按“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确定富宁县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承接主体,并向该公司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富宁县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富宁县新华镇普厅南路19号。 四、公示期限及说明 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查。 采购人: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富宁县新华镇文化路1号 联系电话:0876—******* 集采机构: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876一*******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富宁县文华社区普厅南路7号 联系电话:0876—*******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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