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2017年-2018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2017年-2018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2018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16日16:14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3日13:30
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07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思浓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0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炜嵘 ***-********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思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2017年-2018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2017年-2018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PCMET-17122Q065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思浓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049号

联系方式:张炜嵘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思浓 ***-********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6:00至2017年06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领购,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住宅除外);5、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6、必须成为上海市政府集市采购会员供应商(需提供网站(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截图作为证明材料);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四、审查标准、方法: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综合评价法,每个包件入围3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7-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3日 13: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为规范采购行为,保障采购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计划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及分局有关规定,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启动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2017年—2018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为加强采购过程的管理工作,秉承对分局负责、降低采购成本、公开、公平、公正、性价比高的原则,进一步促进采购过程中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做到采购项目立项无误、选型准确、报价可信、程序规范。本次项目是对于杨浦分局2017—2018年定点采购供应商的的入选工作。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采购物品分类形式分为7个招标包件进行招标。分别是(办公纸张;照相机、摄像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器产品;办公耗材;办公家具;空调制冷设备)。最终每个包件将有3位合格供应商入围,被入围的合格供应商将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以便进行所需物品的直接采购。

包件二、照相机、摄像机(入围人数:3家)

主要是通过上海市政府集市采购平台渠道,产品主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等。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一份;

4、上述“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注:1)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审核。

2)由于本项目各包件的采购预算无法预估,故预算金额暂时记为“0万元”,相关费用将按实进行结算。

本采购公告期限: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入围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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