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PPP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PPP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大悟县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1. 招标条件
大悟县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悟发改社会【2016】8号和悟发改环资【2016】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悟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根据批复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3700万元,日处理水量约为2.6万吨/天,2016年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确定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方组成项目公司大悟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1.2、本项目成套设备供货涵盖①新建主城区及阳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套设备供货,设计处理水量2.6万吨/日;②新建高铁新城污水处理厂配套设备供货,设计处理水量0.6万吨/日;③项目配套建设的管网材料的供货,管网部分总长度47.28Km(包含主城区及阳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长度19.739Km、高铁新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长度6.616Km、开发区及行政文化区主管网长度20.925km)。
2.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备,包含:水泵类设备、风机类设备、非标类设备、潜水搅拌类设备、加药及消毒类设备、污泥脱水设备、膜处理设备、起重及通风类设备、电气类设备、自控及仪表类设备、化验类设备、厂区监控及辅助运行类设备、管材类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试验等方面;投产以及包装运输、培训、备品备件供应、售后服务等负全部责任。
2.3交货地点:湖北省大悟县境内。
2.4交货时间:供货周期9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以人民币计);
2)具有完备有效的企业经营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老证三证,新证三合一);
3)项目负责人要求:环保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2)财务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2014、2015、2016)未出现亏损;
(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2万吨/天及以上或合同额8000万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成套设备供货或设备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合同诉讼、调解败诉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案件;
(5)其他要求:对本项目后期维保工作能快速响应,应有较好的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17年 6 月 16 日至2017年 6 月2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武汉市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湖北省司法厅斜对面)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6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前7天以内有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11 日9时30分,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投标人代表需参加开标会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悟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大悟县住建局2楼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
联 系 人: 马先生 联 系 人: 张宇翔、郭庆
电 话:139*****542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17年 6 月 16 日

标签: 成套设备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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