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西路、新光路工程(监理)

运河西路、新光路工程(监理)

招 标 公 告wxs********6-01、02

1、 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实施的运河西路、新光路工程,已由 无锡市建设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运河西路工程起自华清路东匝道,接现状运河西路,起点桩号K0+000,沿京杭运河西岸向东延伸,越过旅游航道梁塘河(按七级航道控制),下穿规划周新路、规划菱湖大道后沿运河西岸由东转向南继续向南延伸,下穿规划大通路后与规划高运路平面交叉,最后下穿现状高浪路,终于规划高浪路南匝道,终点桩号K3+850,全长约3.85km。全线设主线桥6座,匝道桥2座,分别为赵巷浜桥(3-13m预应力空心板梁),红旗浜桥(16+25+16m预应力空心板梁及组合箱梁),一号桥(3-13预应力空心板梁),二号桥(3-10预应力空心板梁),阚甲里桥(1-20m预应力空心板梁),面杖杆桥(10+16+10m预应力空心板梁),浪新路一号桥(1-10预应力空心板梁),浪新路二号桥(1-16预应力空心板梁)。新建地面机动车道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8cm粗粒式沥青砼(AC-25)+1cm下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18cm12%石灰土。新光路西起贡湖大道,东至机场路,全长约6.8公里,沿途与大桥路、南湖大道、芦中路、瑞希路、运河西路、运河东路、清扬路、通扬路、塘南路、兴源路、前进南路、长江北路、机场路等主要道路相交,也与多条规划支路、小区路相交。其中R1标段起点为贡湖大道,终至跨京杭大运河大桥西南侧的支路(太极集团旁),全长2280米。沿线在K0+434处新建箱涵一座。R2标段起点为运河东路,终至K4+310,道路全长1350.3米。沿线在K3+620化雨桥和在K4+140处的化肥桥进行改造。新建地面机动车道结构为4cmSMA-13+8cm粗粒式沥青砼(AC-25)+1cm油封层+48cm二灰碎石+20cm10%石灰土。

招标范围:运河西路、新光路的道路、桥涵、雨水、电力管沟、照明、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分二个标段:运河西路为1标,新光路为2标。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本工程属政府投资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建设地点为:华清大道~高浪路、贡湖大道~长江北路。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5月 30 日,计划交工日期为 2008 年 12月 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以上(市政质监部门核定的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二个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中一个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或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本工程要求总监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部)或监理工程师(交通部)。(总监必须是本单位在册在职人员,并应具备道桥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提供企业为其交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工作,且应常驻工地。

5、本工程投标报名时间为2008 年 5 月 13日至 2008 年 5月 19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投标申请人应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后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标明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名称),投入第11 号投标箱:经办人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包括经办人手机、单位传真号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6、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报名的同时,可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恕不办理邮购):2008 年 5月 13 日至 2008 年 5月 18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计划处(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市重点办五楼) ; 2008 年 5月 19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 。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无锡市运河西路、新光路工程监理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8 年 5月 21日 16 时以前送至 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计划处(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市重点办五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8 年 5 月 24 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 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 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市重点办五楼

邮政编码:_214031_ 联系电话: 0510—********

传  真: 0510—******** 联 系 人: 蔡志尧、郭吉勇

日期: 2008 年 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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