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用品产业园建设招标公告

医护用品产业园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玉溪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区及玉溪高新区医护用品产业园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并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本项目相关事宜的批复文件,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代表市政府履行本项目采购人职责,并通过相关程序明确由玉溪高新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及具体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属于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已经相关论证及审批,采购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已获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区及玉溪高新区医护用品产业园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云南玉溪高新区高龙潭片区。

计划总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含勘察设计)为5年,拟分期实施,第一期(含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区13个子项目及医护用品产业园全部7个子项目)建设工期为两年(其中,医护用品产业园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第二期(含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区13个子项目)建设工期(含勘察设计)约3年。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出具的书面通知及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第一期勘察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第二期设计工期以签署的勘察设计合同约定为准。

2.3招标范围:项目投资、设计(医护用品产业园项目设计除外)和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为准)。设计(含初步设计、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附属工程设计、通风、中央空调、装饰装修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配电工程(强弱电、外电)设计及BIM技术服务等);施工总承包(含配电工程、智能化供水布线)至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并能通过专项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2.7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及内容

玉溪生物医药产业区核心区项目占地总面积约970亩,净用地约820亩,建设内容为公共检测服务区(A区)、产业示范区(B区)、标准生产区(C区)、定制生产区(D区)、小/中试区(E区)、高端研发区(F区)。总建筑面积约549634.2平方米。医护用品产业园项目占地总面积约46亩,建设内容为办公研发综合楼、标准生产车间(4幢)、仓储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

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40.40亿元,由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建设期利息等组成。纳入采购范围拟由供应商承担的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估算总投资额约292244.62万元,勘察设计费用约为2794.2033万元(勘察设计费用以约定的计价规则据实计算),其余资金均由采购人筹集。

(2)一期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期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区13个子项目及医护用品产业园全部7个子项目。其中,玉溪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区一期项目包括公共检测服务中心、标准生产车间B01、标准生产车间B02、标准生产车间B03、物流仓储、研发中心、会议中心、总体室外管网及道路、标准生产车间D01、D06、D09、D010、围墙及绿化及门卫等;玉溪高新区医护用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包括办公及研发楼、标准车间、物流仓库、门卫亭及危险品储藏库、地下建筑面积、室外基础设施工程等。

一期项目纳入采购范围拟由供应商承担的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估算总投额约143011.33万元,勘察设计费用以约定的计价规则据实计算;其余资金均由采购人筹集。

(3)二期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期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区13个子项目。其中,玉溪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区二期项目包括标准生产车间(C01-CO4)、动物实验中心、小试研发车间(E01-E04)、中试车间(E01-E07)、配套服务中心、研发楼(F01-F17)、标准生产车间(D02、D03、D04、D05、D07、D08)、体室外管网及道路及围墙及绿化及门卫等。

二期项目纳入采购范围拟由供应商承担的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估算总投额约149233.29万元,勘察设计费用以约定的计价规则据实计算;其余资金均由采购人筹集。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最终以合同约定及各子项目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8 实施方式

(1)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独资设立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移交。采购人通过向项目公司支付购买服务价款采购项目公司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项目设计、投资、施工及移交服务。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先与中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与采购人及中标人签订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概括承受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中供应商的权利义务,或者由项目公司重新与采购人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供应商须就项目公司所负责实施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资本金比例的最低要求,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少于20%。资本金以外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融资解决,采购人负责提供融资所需的必要文件及相关支持。项目公司由供应商自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项目资金通过项目公司基本账户投入本项目专用共管账户,采购人指定项目业主——玉溪高新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专用共管账户确认投资到账及确保专款专用。

(4)涉及勘察设计费用及工程建设费用支付时,按照相关支付规定,资金由专用共管账户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支付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业主须与设计人和施工总承包人签署设计合同及施工合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表、利润表、附注)。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6年至今任意3个月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受贿函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须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有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如有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为准);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桥梁)专业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4、省外企业提供相应类别的入滇备案证(如未办理的,应承诺在中标后及时办理);

3.2.5、投资人或施工方近3年(2014年1月至今在建或已完成,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资或承建过1个及以上项目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投资规模2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或承建的市政或房建类项目,应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含四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资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设计单位在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常驻设计代表。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法律及法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16日至 2017 年 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原件等资料到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十三公里办公区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 元,售后不退。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3日 9 时 分,地点为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

实施单位:玉溪高新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A座8楼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135*****177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十三公里办公区一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4*****88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 医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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