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一标段

兴海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一标段


兴海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HTZB-2017-06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76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民政局,现委托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兴海县西大街原粮站内

(2)招标内容: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建设物资储备库房、生产辅助用房及相关附属用房。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E****************001001

一标段

土建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8月01日
结束日期:2017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生产安全许可证。2.资质证书3.开户银行许可证4.外省企业有效的进青备案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晶座1号楼(SOHO A座)22层12222室由本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3.1中要求的全部内容的复印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7日 10时00分,地点为海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新区政协路青海银行东侧)。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海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

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兴海县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晶座1号楼(SOHO A座)22层12222室

联 系 人:

才先生

联 系 人:

段先生、吕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17年0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储备库 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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