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图书招标公告
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图书招标公告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中心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图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RHQG2017H05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教学仪器一批;B分标:信息技术装备一批;C分标:图书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及付款方式:壹佰壹拾万陆仟捌佰壹拾肆元零叁分(¥*******.03),其中A分标:¥283924.03元;B分标:¥471920元;C分标:¥350970元。所需资金由钦南区政府统筹安排,分三年付款:第一年35%,第二年35%,第三年3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注册供应商;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C分标投标人应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必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告知函的时间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月2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出售地点: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财务部(报名处)。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明材料前来报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C分标必须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提供在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查询犯罪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发售招标文件期间内查询)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提供原件核查,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持原件核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7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7日9时00分,在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中心小学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
联系人:庞付琴 联系电话:138*****69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1103房 邮 编:535099
项目联系人:龙工
咨询电话:****-******* 传真:****-*******
3、监督部门: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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