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7年新风节能空调系列设备(湿膜新风机、强排风机、湿膜加湿器)集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7年新风节能空调系列设备(湿膜新风机、强排风机、湿膜加湿器)集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7年新风节能空调系列设备(湿膜新风机、强排风机、湿膜加湿器)集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7年新风节能空调系列设备(湿膜新风机、强排风机、湿膜加湿器)集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7082ZH),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项目预估采购新风节能空调系列设备82台,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1年。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


货物名称

预估采购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送风方式

湿膜新风机

15台

风量15000m3/h,输入功率≤6kw,尺寸≤1500*900*2000mm(宽x深x高)

上送风

湿膜新风机

15台

风量15000m3/h,输入功率≤6kw,尺寸≤1500*900*2000mm(宽x深x高)

下送风

强排风机

30台

风量11000m3/h,输入功率≤1kw,尺寸≤900*500*900mm(宽x深x高)

--

湿膜加湿器

20台

加湿量50kg/h,风量7500m3/h,额定功率≤1.5kw,尺寸≤1200*900*2000mm(宽x深x高)

上送风

湿膜加湿器

2台

加湿量15kg/h,风量3500m3/h,额定功率≤0.8kw,尺寸≤800*600*1000mm(宽x深x高)

上送风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名,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情况一:排序第2名的中标人中标价格等于或高于第1名中标价格1.2倍的,第1名份额70%,第2名份额30%;

情况二:排序第2名的中标人中标价格低于第1名中标价格1.2倍的,第1名份额60%,第2名份额40%。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4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

1.5交货地点:北京。运送到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指定地点。

1.6保修期:至少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1.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2.2.1 投标产品的产地证明书、质量认证文件、出厂试验报告等;

2.2.2 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

2.2.3投标产品应具备相关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中心的认证报告和检测报告,请以附件形式提供全套认证报告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至少包括风量等关键指标;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3.1 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近3年(2014年至今)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2.3.2 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应具备2年(含)以上商用经验;

注:以上须提供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销售的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须提供相应的订单,以签署日期为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提供有效的2014和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期末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7.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7.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须提供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

2.9.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9.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8房间(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14号院9号楼)。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7月11日10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第101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及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100020邮编:100081

联 系 人:仇润涛联 系 人:李刚、师杉

电话:***-******** 电话:***-********、815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chourt.bj@chinatelecom.cn电子邮件: cntc8@sina.com

网址: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网址:https://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工行阜外大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887 账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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