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余江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设备项目询价采购第二次公告
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余江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设备项目询价采购第二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余江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设备项目(招标编号:YTZJ-2017-YJ007-2)询价采购第二次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余江县环保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余江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8日19: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余江县环保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余江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环境应急设备项目(招标编号:YTZJ-2017-YJ007-2)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批复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万元) | 基本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余购2017B********1 | 环境应急设备 | 1 | 批 | 32.1999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气体致密性化学防护服 | 4 |
2 | 液体致密性化学防护服 | 5 |
3 | 应急现场工作服 | 10 |
4 |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 | 1 |
5 |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 1 |
6 | X、γ射线测量仪 | 1 |
7 | 医用急救箱 | 2 |
8 | 应急电源 | 1 |
9 | 睡袋 | 4 |
10 | 帐篷 | 2 |
11 | 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 | 2 |
12 | 激光数字测距仪 | 1 |
13 | 专用移动执法采集仪 | 3 |
14 | 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 1 |
15 |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 1 |
16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 1 |
17 | 防水应急设备包 | 2 |
18 | 绘图仪 | 1 |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绘图仪”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3)询价活动前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据(证明)原件;
4)询价活动前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
5)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绘图仪”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原件查验后退还。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止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和领取询价通知书,本询价通知书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6月23日前汇入询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其金额为:¥6400.00元。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名: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
帐号:3600 1953 1000 5250 7998(注:第一次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再次投标可不缴纳)
5、询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本公共资源开标室服务器时间为准。
6、询价地址在: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请在询价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招标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9、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谈判文件存有质疑,请在投标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向我公司提出书面(不接受电话、传真、快递)文件,否则视为接受。
10、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11、采购人:余江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鹰潭市余江县世纪阳光大道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136*****100
12、采购代理机构: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鹰潭市龙虎山大道4号(露江小区)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传真:****-*******151*****749139*****023
邮编:335000
邮箱:********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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