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永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永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7-06-1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江永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江永小学校,资金来自 上级专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江永小学校。 2.2工程规模:本工程名称江永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楼改造工程、1#宿舍楼改造工程、2#宿舍楼改造工程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的招标限价清单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共1个标段。永教委建交(2017)047号于2017年6月23日16时00分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1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投入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的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禁止和停止投标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特别注明:本工程招标公示期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内,若有民工反映投标企业(禁止和暂停名单以外的投标企业)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且查证属实的,该投标企业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本单位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时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开标现场收取,押证至本项目有效正式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由永川区教委建管中心保管、退还。押证期间,招标人有权对相关证件进行再次复核,复核结果效力运用与招标现场一致。 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中标人负责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委托建设单位将当期农民工资款总额汇入专用账户,由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两条线拨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 4.3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0.5小时内(即2017年6月23日15时30分至16时00分),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16 时0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6.1本项目公告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0日(三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代理机构: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泸州街1-49号(兴茂大厦13楼4#) 联 系 人:何振华 电话:******** 传 真:***-******** 2017年6月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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