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
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开经审【2017】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跃进河西侧、新都路北侧、天柱山路东侧。
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34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共计约437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3500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
3.1监理(含项目管理)范围:委托范围包括监理(含项目管理)的工程范围和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上述招标内容中约定的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全部建设工程。本工程所包含阶段范围主要是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项目管理是指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有由招标人项目部必须履行的职能,包括项目的勘察管理、设计管理、项目报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关系的协调、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监理单位确定后,项目管理职能由招标人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安排的专职项目管理人员共同完成,专职项目管理人员独立于项目监理机构之外,服从招标人项目部管理与调度,履行招标人项目管理职责,项目监理机构有义务协助其履行项目管理职能,同时专职项目管理人员代表招标人项目部对监理机构的履职进行监督。
3.2监理(含项目管理)内容:监理(含项目管理)的工程内容含本地块内所有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项目管理主要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的部分职责,包括前期管理、各类报建手续的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人方面的管理、外部关系协调及与各类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同时对监理机构的履职进行监督,具体按招标人项目管理要求。
4、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期:
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暂定4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入现场实施监理,同时安排专职人员参与招标人项目管理,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5、监理(含项目管理)合同估算价:本标段约440 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 | 委托范围包括监理(含项目管理)的工程范围和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上述招标内容中约定的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项目全部建设工程。本工程所包含阶段范围主要是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项目管理是指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有由招标人项目部必须履行的职能,包括项目的勘察管理、设计管理、项目报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关系的协调、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监理单位确定后,项目管理职能由招标人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安排的专职项目管理人员共同完成,专职项目管理人员独立于项目监理机构之外,服从招标人项目部管理与调度,履行招标人项目管理职责,项目监理机构有义务协助其履行项目管理职能,同时专职项目管理人员代表招标人项目部对监理机构的履职进行监督。 |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同时具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管理手册》。具体办理要求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管理手册》体现。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2012年5月15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总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工程的施工监理或项目管理服务,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5、监理(含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5.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5.2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含项目管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专业配置齐全。监理(含项目管理)组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分别为所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类(以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中的专业为准,下同)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名;所学专业为给排水专业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名;暖通专业(或电气工程、机电工程)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名。
②专职项目管理人员2名:其中专职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并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或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另一项目管理专职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知工程档案管理,沟通能力较强,至少具有三年及以上(以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准)的工作经验。
③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造价员)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可兼职。
④现场监理员:至少4名,具有与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样资格或具有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具有工程类毕业证书或具有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职项目管理人员除外)中各专业(市政公用类工程、景观绿化类工程、装饰类)须至少配备一人。
5.3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项目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监理员。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监理(含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9、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如投标人未提供业绩但参与投标报价的,经查实,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1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认真核对诚信库及投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基本账户信息,正确操作,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25室。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地址: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3楼
联系人:陈育森联系人:尹桂云、张蓓蓓
电话:****-******** 电话:159*****898、186*****76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评标办法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人员配备、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 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 | …… |
三、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65分
1.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投标报价等均指投标人对应于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基准价报出的百分率。
2、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3、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3.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
计算算术平均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上式中,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1的取值范围为97%、98%;Q1=1-Q2, Q2的取值为35%;B为招标控制价,K2的取值为8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收费基准价的65%)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如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收费基准价的65%或去掉最高最低后剩余投标报价均在65%以下,导致基准值无法计算原则上按流标处理,如因工期紧等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提出并报监管部门同意,可以以收费基准价的65%作为基准值,参与评标。
4、报价得分计算
4.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高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二)监理方案
1、监理方案20分(得分区间18-20分)
监理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18分,监理方案中缺少任一项评审要点的,该监理方案不得分。另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审要点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加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本项目评审要点及评分区间分别如下:
1)质量控制方案;(3.6-4分)
2)进度控制方案;(3.6-4分)
3)安全控制方案;(3.6-4分)
4)投资控制方案;(2.6-3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2.8-3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1.8-2分)
监理方案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注:为增加监理方案评审保密性,现监理方案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监理方案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如果某个要点未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监理方案采用符合性评审的将会导致整个监理方案得分为0分。 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三)人员配备 (5分)
1、包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监理(含项目管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等(5分)
承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类似工程业绩加分(2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管理业绩加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项目管理(监理含项目管理视同项目管理业绩)业绩的,加0.2分;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项目管理业绩的,加0.5分;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项目管理业绩的,加0.8分;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项目管理业绩的,加1.0分。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监理工程业绩加分: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监理业绩的,加0.2分;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监理业绩的,加0.5分;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监理业绩的,加0.8分;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监理业绩的,加1.0分。
说明:① 类似工程中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业绩,其中非校园公共建筑工程仅作为基本资质要求,不作为加分项。
②本项计分每个计分项只计一个工程,以投标人提供的单项合同中面积最大的工程计分,提供多个业绩的不重复计分,一个工程只作为一类(项目管理或单纯监理)业绩计分。
③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算5年内,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以下三项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④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奖项加分(3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项目管理获奖业绩的,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向前算1年;省优加0.9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向前算2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加1.5 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向前算3年】。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校园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宿舍楼工程除外)监理获奖业绩的,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向前算1年;省优加0.9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向前算2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加1.5 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向前算3年】。
说明:①类似工程中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业绩,其中非校园公共建筑工程仅作为基本资质要求,不作为加分项。
②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或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备案,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合同中排列不是第一位的及监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其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予认可。
③有效期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计分,如在证书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以经备案的监理合同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准(如监理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本项计分每个计分项只计一个工程,提供多个业绩的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仅计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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