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抚松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2017-433
1、招标条件
抚松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已由抚发改审批字【2017】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及省级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抚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抚松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6个贫困村,东岗镇西江村、漫江镇锦江村、泉阳镇西顶子村、仙人桥镇河北村、兴隆乡松江村、沿江乡楞场村的农村饮水设施建设施工,包括蓄水池工程、阀门井工程、管道土石方工程等;
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2017年11月2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626 日至2017年 0630 日,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13:30时整,地点为白山市富丽华商务酒店9楼会议室(白山市浑江区东兴街4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日报》、《www.jlssljsx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抚民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袁经理
电话:131*****969
2017年06月16日

监管部门:白山市水利局


标签: 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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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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