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坪镇高峰村民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清坪镇高峰村民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咸丰县清坪镇高峰村民居改造工程已由咸丰县扶贫办以咸扶办文[2017]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扶贫资金,建设单位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清坪镇高峰村约72户民居,在原老屋基础上进行立面改造。
2.2项目总投资:约为218.7万元。
2.3建设地点: 咸丰县。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人须最低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最低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
3.5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将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本人亲自签署的预中标履约承诺书带到开标现场进行审查;
3.6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若有上述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
3.7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中第六条: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省内、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网上截图打印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加盖鲜章)。
(网址:http://59.175.169.110/web/QyManage/QyList.aspx?qylx=8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09/t********_225010.html)中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无需注册)
4.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交纳,在开标前提交,交纳时必须以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能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以及个人、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形式交纳。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达时间以交易中心在开标前出具的到账证明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开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
账 号:****************6283-100169
款项用途:咸丰县清平镇高峰村居改造工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7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话:0718-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瓦窑沟一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18- *******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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