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 ) |
品目 |
采购单位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9日10: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19日08:30至2017年06月23日16:00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10:00 |
开标地点 | 四开标室 |
预算金额 | ¥35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徐经理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317 |
采购单位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招标编号:JLXD-2017-ZC-150/1-2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激光/脉冲光工作站1个,预算价:175万元人民币;二标段:射频治疗仪1台,预算价:175万元人民币,用途:医疗;简要技术规格: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4.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本项目3.2中提及的资格证明资料、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缴费证明)、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的财务报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 2017年6月19日-2016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6:00,地点在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发售。
7.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段,若邮寄需另加
50 元特快专递费。
8.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
9.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1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7月12日10时(北京时间),在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开标室开标。
11.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
18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