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招标公告
电脑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办公室电脑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 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资质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上午9:30以后不再受理),报价总金额超过询价方采购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7、本次采购16台商用一体电脑,2部笔记本电脑,预算价9万元(含税金);供应商免费送货、安装、调试。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从事生产或者经销该行业的独立法人。 (二)被询价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一级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投标。 四、交货地点: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五、密封报价: 1、不提前资格预审,开标现场审查; 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骑缝章,法人或授权代表须在密封袋上签字并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由询价小组现场开标。 3、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六、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技术偏离情况”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供应商应逐项货物一一详细填报,如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 2、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如表内填列不全,可另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报价函必须胶装成册并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报价函为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U盘一个。 七、报名时间、询价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 2017 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富平县车站大街312号粮食局临街二楼 询价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富平县莲湖大街西段) 八、询价保证金标准及服务费标准 1、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人民币:¥1800.00元);请竞标人在询价表提交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缴纳至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富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平县支行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转账票据在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据。未成交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采购代理费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计算收取。支付依据: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货款结算办法: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十、本次招标事项联系: 1、采购单位名称: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9*****299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琳 联系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9日 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电脑采购项目 询价表 致: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询价采购公告,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售后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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