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中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涿鹿县中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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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010********004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涿鹿县发展改革局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涿发改招核【2013】41号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所属地区: | 张家口市-涿鹿县 |
招标内容: |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中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已由涿鹿县发展改革局涿发改招核【2013】41号文件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涿鹿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涿鹿县中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二次) 建设地点:涿鹿县轩辕路东延路南; 规模: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 合同估算价:968999.96元 计划工期:30天(随工程进度和甲方要求); 招标范围:清单与图纸范围内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3.2、制造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 3.3、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三级及以上; 3.4、制造商需有ISO9001和ISO14001证书,在有效期内; 3.5、代理商除应提供上述要求外,还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5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1)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银行开户行许可证,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到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涿鹿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娇 联系人:乔淑霞 电话:185*****588 电话:187*****479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京北分公司 |
业主单位名称: | 涿鹿县中医院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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