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电信大郊亭及德外大楼电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北京电信大郊亭及德外大楼电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北京电信大郊亭及德外大楼电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17-06-19 12:09:00招标开始时间:2017-06-20 08:30:00招标截止时间:2017-07-11 11:09:30招标文件内容说明: ********2">2017年北京电信大郊亭及德外大楼电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北京电信大郊亭及德外大楼电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TXZBD00002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对北京电信大郊亭及德外大楼的5部电梯进行更新改造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原电梯拆卸、运输、处置(处置收入归中选人所有),以及新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获取相关主管部门(技监)使用许可证批准投入使用、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

1.2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为:

(1)大郊亭楼宇2部客梯、1部货梯;

(2)德外楼宇2部客梯。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实施或到货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60日历日内供货完成,到货后100日历日内安装完成。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6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资格要求

********6">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同时所代理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4资质要求:

若是电梯生产厂商投标,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若是代理商投标,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书和电梯生产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5财务要求:良好,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2.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应用案例2个(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 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招标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否则框架或集中招标合同中的金额在评标时不计入业绩总额内。投标人也可提供税务局的完税报告)。

2.7投标人所报电梯型号、性能不低于一线知名品牌(日立、三菱、通力等),在北京具有售后服务机构,若没有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成立北京售后服务机构。

2.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诉讼仲裁、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制造商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制造商不投标的,可以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但仅允许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仅允许代理商代理唯一制造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书原件,具体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制造商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4)代理商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须提供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5">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620日至20176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须发送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luohao@jsptpd.com邮箱: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电汇凭证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票信息一份;

注: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招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5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711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0层1019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3.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8">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9">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ct-mss.com/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0">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

邮编:1000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6E10

邮编:100005

联系人:罗工

电话:185*****489

传真:/

电子邮件:luohao@jsptpd.com

网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76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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