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税务系统灾备试点单位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税务系统灾备试点单位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税务系统灾备试点单位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税务系统灾备试点单位集成项目
2、项目编号:07I21—Y070510
3、招标内容:存储设备及IP路由器新购和原有设备扩容、IP交换机和SAN路由器新购、软硬件集成和实施服务等。
4、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由原厂商授权的集成商作为投标人,存储设备原厂商授权集成商不得少于4家,其他设备原厂商授权集成商不超过3家,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备原厂商授权书。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07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备案时,必须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07年12月25日9:30至10:0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12月25日10:00。
7、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4室
联系人:何小春 张承龙
联系电话:010—********、********传真:********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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