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经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浏经计【2016】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招标人为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浏阳经开区北园片区,北盛大道与北辰西路交汇处的东南角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6144.56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楼1栋4层,物资仓库1栋2层,警卫室1间1层,训练塔1座10层,总建筑面积约86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及相关行业施工规范、验收标准。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2.7 计划总投资:约2800万元。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通过二维码查询属实(按照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件规定旧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3.4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伍万贰仟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12 日9:00 (北京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请从2017年6月 19 日~2017年7月 12 日9:00时止(北京时间)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招标答疑”栏目上以“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予以发布。6.4投标人应自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 12 日9:0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etz.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http://ztb.liuyang.gov.cn/)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开区招标审查中心 电话:****-********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因本项目采用湖南省住建厅2015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本,与以前的招标文件和要求有多处改变,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相关资料。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09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017-6-19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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