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人才公寓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人才公寓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2招标范围:长春市人才公寓信息化建设项目所需硬件(包括网络、服务器、呼叫中心硬件、电子签章控件、身份证读写器、手写板等)、系统软件定制开发(包括移动APP开发、微信公众平台及门户网站开发)、系统支撑软件采购等详见项目服务标准及要求。
2.3 服务周期:项目整体试运行验收结束后1年;交付日期:2017年8月30日之前完成系统管理、智慧入住及租赁管理系统试运行,201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综合办公系统试运行,2017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试运行,2017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应用的试运行,即本项目开通上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
地 址: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杨滨豪
电 话:****-********、****-********
2017年6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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