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思园扩建代建管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静思园扩建代建管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静思园扩建项目代建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9J-********-****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思园扩建项目代建管理(二次)”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
改投资[2017]52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
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静思园扩建项目代建管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
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本项目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第一次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6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共有 2 家投标单位报名,不足 3 家,现申请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静思园扩建项目代建管理(二次)。
2.2 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49 号(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 B630#规划路以西)。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5398 平方米,主要建设办案业务技术用房,以及院内道路、
绿化、监控、武警训练场等附属设施,包括原围墙的维修和加固等。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代建,即在项目获批立项后,代建公司履行包括可研、
初设报批在内的项目建设阶段和竣工验收等所有建设程序,负责拆迁、三通一平、工程设计、
施工直至项目完结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和质保期在内的所有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手续办理、质保期的责任等),承担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工期、质量安全和廉政风险
控制职责。
2.5 代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备案手续,移交项目建设单
位且保修期满后为止(建设工期约 24 个月)。
2.6 项目估算投资约 1.39 亿元。
2.7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8 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为省级政府代建项目,为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后续不予增加任何
投资),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在概算批复投资以内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承担建设规模标准、
投资、工期、质量安全和廉政风险控制职责在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经济责任(投
标人务必自行勘察现场,熟悉项目情况、认真核算并承担投资控制责任)。
2.9 本招标最高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投标,代建管理费以项目概算批复建设单位管理费
的 60%为最高限额。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全面了解项目特点,结合市场行情,充分考
虑风险并在本文件公布的投标最高限价内报价。如投标报价超本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力和人员配置,需满足 3.11 要求。
3.3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指 2014 年 6 月 1 日之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管
理的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5 截止投标报名时间前 1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重大建设项目
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3.6 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招标人将向
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则应由投标人全额
赔偿。
3.7 项目管理组成人员报名确定后不允许更换,并须保证其在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 80%。
3.8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参与该工程勘察、设
计、采购、监理、施工等工作且与该工程勘察、设计、采购、监理、施工单位等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原件。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主要管理工作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
具有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同时配
备资料管理、造价咨询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各专业人员。
3.12 被各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如企业弄虚作假、
故意隐瞒的,招标人有权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并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有权追究包括但不仅限于
经济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
注: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日期: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6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获取时间:2017 年 6 月 19 日 17:00 分至 2017 年 6 月 24 日 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sggzyjy.cn)网站。
获取方法: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17 年 7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六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
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
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
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
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
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5 号
邮编:730030
联系人:陈希成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 63 号中环广场 A 塔 2102 室
邮编:730030
联系人:王双元
电话:189*****785
传真:****-*******
电子邮件:mingsenZBDL@126.com
2017 年 6 月 1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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