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关于对乐山市08年省级项目沼气配套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乐山市:关于对乐山市08年省级项目沼气配套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关于对乐山市08年省级项目沼气配套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市08年省级项目沼气配套物资采购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LZCGK2008-13号
公告日期:
2008年5月15日9时47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
采购包个数:
3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类别:货物采购单位:包的描述:沼气灶具11800套该包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包号:2类别:货物采购单位:包的描述:upvc管路管件11800套该包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包号:3类别:货物采购单位:包的描述:调控净化器11800套该包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并据实提供以下内容的资料:
公司(企业)简介;
公司(企业)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
2、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
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沼气灶具生产许可证,
5、有两条以上的生产流水线和装配车间,年生产灶具能力
不低于10万台,输气管材年生产能力200万米以上,需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文件。
6、沼气灶具近三年在全国的累计销售量不低于10万台,
需提供可查证的产品销售量证明文件。
7、在产品推广区域内必须建有售后服务点,必须在接到通
知后能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需提供建有售后服务点的证明文件或售后服务委托书。
8、具有产品质检报告。
9、ISO9001企业质量管理证书、ISO14001企业环保证书。
10、代理经销商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经销代理授权书》。
11、经国家权威机关审核的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12、已支付投标保证金手续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以及已完成类似项目相关资料,(供货合同和验收报告书)以证明其具有履约能力及保障的相关资料。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08年5月19日至6月6日(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300元/包(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
标书发售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市财政局二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08年6月12日9时50分
投标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市财政局二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日期:
2008年6月12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市财政局二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3—**************(传真)
其它内容:
购标书时请带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备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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